收藏本站 关注微博 关注微信

早安攀枝花

热图推荐

典事故案例丨随意掉头的面包车遇上不靠路边行驶的电

[复制链接]

2020-8-27 08:56:51 32705 0

演员丶 发表于 2020-8-27 08:56:51 |阅读模式 来自: 中国江西南昌

演员丶 楼主

2020-8-27 08:56:51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943a71f794a7fc63d8afba355aecfc11.jpg
都说“事故不难防,重在守规章”
这不
随意掉头的面包车遇上不靠路边行驶的电动车
就出事了

741686320b150c84f73b4d8d3d8b5a2a.gif

8月8日12时许,李某驾驶面包车在隆庆路瓜子坪幼儿园人行横道处横跨3根车道掉头,与一辆行驶在道路中间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撞,电动自行车上的驾驶员崔某及其母亲王某事发前均未佩戴安全头盔,造成了两车受损,崔某、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。




8月19日,交警三大队依法作出事故认定:当事人李某驾驶机动车在人行横道掉头,且在掉头过程中横跨多车道未观察相关车道内车辆情况,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;当事人崔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乘12岁以上乘客,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,且未按照规定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,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



663e39ab6a20b4625205ed7ff7ecc00f.png

8f90723887dcfa2bdd7800ddf2f88343.png

民警指出了双方当事人存在的交通违法,对双方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、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行为提出了批评,并按照法律规定对双方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。


33dd362816a1eb5d6dfcef1a2a93f118.png

攀枝花交警提醒您



温馨提醒
1、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,驾乘人员一定要戴好头盔,“一盔一带”,安全常在;
2、电动自行车不能搭乘12岁以上乘客;
3、驾驶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,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,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,且不能超过路边1.5米;
4、车辆切勿在铁路道口、人行横道、桥梁、急弯、陡坡、隧道或容易引发危险的路段掉头;
5、变更车道前一定要观察仔细,确认安全。

来源丨交警三大队
编辑丨龚丽娟
审核丨严雪华

46445464d2c1b1e2dc3376905e38fecf.jpg

ecbb6b0e7c92c9767699f6afc4e0320e.gif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本文来自攀枝花交警公众号,旨在宣传,如有违规,联系删除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回复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返回列表 本版积分规则

房产
招聘
交友
二手车
宠物
百宝箱
  • 发布新帖

  • 在线客服

  • 微信公众号

  • 客户端APP

  • 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