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4日8时许,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一路段卡口预警显示:一辆车牌照为川D73***号绿色大货车驾驶员信息异常。
监控视频截图
巡逻民警接到指令后,在钢城大道夹皮沟路段将该车挡获,驾驶员下车后向民警出示了他的“驾驶证”,民警通过系统查询,虽然该驾驶证的信息正常,但照片与本人不符,且该驾驶证的防伪标识及字体均存在异常。
在铁证面前,驾驶员邹某很快交代了他的违法事实,称自己目前还未取得任何车型的驾驶证,且年龄不够报考大货车的准驾资格,一个月前刚好在网上看到代办假证的小广告,便按照对方提示,以200元的价格购买了该本“驾驶证”。
4月20日,邹某因实施了“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驾驶证”、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”两项交通违法行为,被交警三大队合并执行罚款4000元,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。
民警提示: 未经系统培训、考试的驾驶员如驾车上路,安全意识及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掌握均不符合要求,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;使用假牌、假证更是极大地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极易引发逃逸、事故损失无法承担等后果。
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!
本文来源:攀枝花交警 转自:FM910攀枝花汽车电台 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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