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1日实施的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,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法并设定刑罚,设立危险驾驶罪。今年5月1日适值“醉驾入刑”十周年。近日,攀枝花市米易县境内发生一起因醉驾造成的单车交通事故,行车记录仪折射镜面拍下了事故全过程。
3月4日19时许,张某与女友邹某邀请三位好友在外吃饭和唱歌,期间张某与邹某喝了啤酒,其余3人未饮酒。大约23时许,张、邹二人告别好友,由张某驾驶车牌号为浙DXXXX小型普通客车送邹某回家。行驶过程中,张某因酒精作用与女友邹某在车内发生争吵、撕打,当车行驶至白马镇小街村路段时,车辆撞上道路右侧石壁,导致车辆驶离行车方向后冲向左侧防护栏,侧翻于坎下,造成张某、邹某受伤,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民警到达现场后,将二人从车内救出。由于驾驶员张某受伤,无法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,便将张某与邹某带到米易县人民医院治疗并提取血样。
3月8日,经攀枝花法正司法鉴定中心依法鉴定:驾驶员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:145.4mg/100ml,涉嫌危险驾驶罪。米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。目前,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小编再次提醒大家 珍爱生命、拒绝酒驾
本文来源:攀枝花交警、网络配图 转自:910攀枝花汽车电台 (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)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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