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2日上午10点左右,一辆安徽牌照的拖挂货车在从米易撒莲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时,因涉嫌对车辆改型,被高速民警拦下。 民警检查车辆时发现,除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外,该车其中一个轮胎已经爆裂,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。
在民警查看驾驶员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时,发现该驾驶员还处于实习期。
根据《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和申领规定》,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牵引挂车,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。 随后,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处罚。 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六大队民警代云彬表示:该车驾驶员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以及登记参数,对其现场开具了处理通知书,并让他将车辆恢复原样后,15日之内到大队接受处理;第二、该车轮胎已经炸裂,仍上高速公路存在很大安全隐患,对其处罚200块钱;第三、该车驾驶员领取驾照不到三个月,属于实习期,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。
本文来源:攀枝花手机台,FM910攀枝花汽车电台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