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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安攀枝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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攀枝花一男子撞人后谎称拿手机报警,结果转身就逃逸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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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5-18 11:49:54 207640 0

qqq 发表于 2021-5-18 11:49:54 |阅读模式 来自: 中国四川攀枝花

qqq 楼主

2021-5-18 11:49:54

4月14日,交警一大队接市民孙某报警称自己于早上6点半左右在江边街入口人行道上被一辆电动车撞倒,电动车驾驶员已经骑车逃逸,自己现在在医院接受检查,请交警同志帮忙找到逃逸电动车驾驶员。


        接到报警后,大队立即指派警力前往医院对孙某伤情进行进一步了解,并前往事故现场结合视频监控展开调查。
        由于事故发生时在早上6点,现场照明条件较差,从监控视频上难以看清电瓶车牌照,且当事人孙某只记得肇事者是一个穿蓝色衣服的中年人,骑的是一辆红色的电动车。光凭借监控设备难以锁定嫌疑人,使得案件侦办陷入了困境。同时,大队从伤者孙某处了解到,孙某家庭困难,难以支付医疗费用。
       


(视频截图)

        交警一大队立即召开了4.14肇事逃逸专项会议,对寻找肇事者、帮助老人的方法进行了集中讨论,最终决定了具体工作方法。一方面继续通过监控设备分析逃逸男子具体行驶轨迹。另一方面采取实地走访的方式,重点对附近穿蓝色衣服骑红色电动车的人员进行询问。同时,大队领导就孙某的具体情况向孙某所在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解,并来到医院看望孙某,消除孙某不安情绪。
        功夫不负有心人,办案民警于历时5天终于成功掌握了肇事逃逸者于14日案发后的具体行驶轨迹,分析研判出了其停放电动车的具体位置。民警立即出击,于当天晚上21时许,在某小区内找到了肇事逃逸嫌疑人刘某和他的红色电动车。面对民警,嫌疑人刘某对自己骑电动车撞倒孙某并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。
        据刘某供述,自己于14日凌晨1点下班后驾驶电动车到中央铭城一家夜宵店找朋友王某玩,一直玩到早上近6点,才骑车准备回家,当车行至江边街入口人行道时撞倒了老人孙某,随后便把老人孙某扶到路边,并提出与孙某私了此事,孙某不同意,要求住院。刘某认为老人住院要花很多钱,自己经济并不宽裕,所以就谎称去拿电话报警,在拿电话时趁机骑车逃走。在了解具体情况后,民警便将刘某带至交警一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。
        经交警一大队认定,刘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。刘某在主动赔偿孙某后取得了孙某的谅解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交警一大队已依法对刘某肇事逃逸的行为作出2000元罚款及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       


本文来源:攀枝花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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